离婚冷静期过后,满足条件就能马上领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当时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还有,如果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想顺利拿到离婚证,双方得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