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刑事案件一般有这么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立案。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会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要是觉得有犯罪事实,而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就会立案;要是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很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不会立案。
接下来是侦查。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弄清楚案件事实、抓到犯罪嫌疑人,会依法开展专门的调查工作,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和书证、鉴定等,都是侦查过程中会用到的措施。
然后是审查起诉。侦查结束后,案件会移交给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决定要不要提起公诉。要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了,证据也确实、充分,依法该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是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
再之后是审判。法院会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符合条件的话还可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最后是执行。法院的判决生效后,相关机关会执行刑罚。比如监狱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拘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