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离婚得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后悔不想离了,拿上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2、在离婚冷静期里,就算双方都不反悔,三十天内也办不了离婚手续。等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要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了。所以说,离婚申请不到三十天是办不了离婚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