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关系里,赠与房子的处理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如果债务人想通过把房子赠与他人来逃避债务,这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权。也就是说,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债务人这种逃避债务的赠与行为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院去起诉,要求撤销这个赠与。一旦法院判决撤销,房子的所有权就会重新回到债务人名下,这样就能用这个房子来偿还债务了。
要是赠与行为没有逃避债务的恶意,并且满足法律规定的赠与条件,比如赠与人有能力做出赠与决定,是真心实意要赠与,而且赠与的内容不违法也不违背社会公德,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要让房子真正属于受赠人,还得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包括签订赠与合同、有些地方还需要进行公证,之后缴纳相关的税费,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要是债务人已经把房子赠与别人了,而债权人有证据能证明这个赠与行为影响到了自己债权的实现,那债权人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通过打官司来撤销这个赠与。同时,债权人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像债务凭证、赠与协议、房产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帮助债权人在打官司的时候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