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的权益约定要是无效了该咋办?下面给大家说说处理办法。
得先弄清楚约定无效的原因。常见的导致约定无效的情况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像约定限制一方再婚自由、逃避债务这类约定,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要是部分权益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那其他部分还是有效的。这时候,双方可以就无效的部分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合法约定。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处理无效约定,重新划分权益。
诉讼的时候,得提供证据证明原约定无效,还有新的权益划分主张。比如因为欺诈、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权益约定,就要提供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会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约定后再重新协商或者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