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单方面躲着不还债务,得按照债务的不同性质来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起签字,或者夫妻中的一方事后认可等共同表达出要承担的债务,还有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欠下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债主可以向夫妻两人讨债,不用怕有一方躲着。就算夫妻两人离了婚,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债务有了分担的约定,债主还是能就这笔共同债务向夫妻两人讨债。一方把债务还了之后,可以按照约定找另一方要回自己多还的部分。
2、如果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主就只能找欠债的那一方要钱。要是对方躲着不还钱,债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把借条、转账记录这些能证明欠债关系的凭证保存好。接着去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债主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去查对方的存款,把存款冻结、划走,还能把对方的财产查封、扣押、拿去拍卖、变卖。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对方故意把财产转移走,想躲债,债主可以申请法院把这个转移财产的行为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