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其实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以判其少分或不分。
这里说的隐藏,就是把财产藏起来不让对方知道;转移是改变财产存放地或所有权人;变卖就是把财产卖了;毁损是破坏财产让其价值降低;挥霍是不合理地使用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就是虚构债务来侵占对方财产。
要是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法院判定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时,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裁量。如果一方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就得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法定情形。只要证据充足,法院会根据情节轻重,决定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所以,大家在遇到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留意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