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已交付使用的期房分割问题,得综合房屋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方式。
要是房子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办了按揭贷款,而且产权登记在付首付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又用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割。要是协商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法院可能会让一方拿房子的所有权,然后给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能把房子拍卖、变卖,双方分割价款。
要是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买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然,如果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离婚时,就按各自的出资份额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