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涉及侵害房产协议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协议是夫妻两人真心想签的,没有谁骗谁、谁威胁谁的情况,也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里硬性的规定,更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那通常是有效的。打个比方,夫妻两人平等地商量,就房子怎么分达成了一致意见,还签了协议,这个协议对他们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作用。
2、不过,如果协议有这些情况,就可能没效力了。一种是有欺诈、胁迫的行为。要是一方用欺骗或者吓唬的办法,让另一方签了损害自己房产权益的协议,被欺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协议撤销。另一种是夫妻双方互相勾结,故意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比如为了躲债,夫妻弄了个不合理的房产分割协议,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这种协议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还有一种是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里硬性的规定。像协议内容和房子转让、登记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对着干,那这个协议也会被判定无效。
3、要是夫妻对离婚房产协议的效力有不同意见,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发生的事和相关的证据来审理,最后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