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产保全的财产不够还全部债时,分配得看不同情况。要是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他的财产执行完之前,那些已经拿到能执行金钱债权依据的其他债主,可以申请一起参与分配。扣掉执行费用,还完有优先受偿权的债之后,对于普通的债,一般是按照它在所有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里占的比例来还钱。
2、要是被执行人是企业,它的财产不够还全部债,当事人不想把案子转到破产程序,或者企业所在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执行法院就执行财产变价得到的钱,扣掉执行费用,还完有优先受偿权的债之后,对于普通的债,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来还钱。
3、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比普通债权优先得到偿还。像抵押权人、质权人这些,能先从担保财产里拿到钱。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做出财产分配方案,送给各个债权人和被执行人。要是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意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来。
从法律行业发展看,随着经济活动日益复杂,财产保全和分配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样。未来可能需要更完善的规则和更高效的执行机制,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让司法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