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当车辆登记在非夫妻名下时,车辆分割情况较为复杂。下面为大家详细说明。
如果车辆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就好比父母专门给自家孩子的礼物,在法律上一般会认定这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车辆就不参与分割。
要是车辆虽然登记在非夫妻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而且有协议能证明双方是实际出资人,共同拥有车辆权益,那这车辆就相当于夫妻一起攒钱买的宝贝,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进行均等分割,要是一方拿到了车辆的所有权,就得给另一方相应的折价款。
要是车辆是别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要是没明确说只给一方,那离婚时这车辆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要是明确说了是赠与一方,那这车辆就只属于受赠的那一方。另外,还有一种情况,车辆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那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利益是要进行分割的。
要是夫妻双方在车辆分割上产生了纠纷,建议先心平气和地协商,争取达成分割协议。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