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之诉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除斥期间是法定的民事实体权利存在期间,若权利人在此期间未行使权利,法定期间届满该民事权利就会消灭。
不同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不同。通常,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重大误解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若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消灭。
要是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另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这样规定是为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民事法律关系。
涉及撤销权之诉时,要准确判断适用的除斥期间,防止因期间经过而丧失撤销权。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撤销事由后,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尽快行使权利,避免错过除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