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法律原则。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
若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会适当照顾女方。
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建议离婚双方尽量通过协商处理财产分割和债务问题。若协商无果,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