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讲,要是夫妻当中一方把夫妻共同财产当作补偿款给了小三,另一方是有权利把这钱要回来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获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私自把共同财产送给别人,这种赠送行为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权,属于无权处分。
2、这种赠送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它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和社会的良好秩序,所以会被认定是无效的。既然赠送行为无效,那接受赠送的小三就得把得到的财产还回去。
3、在实际处理的时候,想要维权的一方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这笔钱已经送给了小三。可以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赠送行为无效,让小三返还财产。法院查明事实后,一般会支持返还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