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如果传唤对方当事人却没到,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处理。
2、要是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像那些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人,或者不到庭就没办法把案情查清楚的人,法院发了两次传票传唤,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还不来的,法院就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强制被告到庭。
3、如果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法院传了被告,被告没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没经法院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判决。这相当于被告自己放弃了在法庭上陈述事实、进行辩论、提交证据以及对证据进行质疑等权利,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说的情况来审理和判决。
4、对原告来说,如果法院传了,原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席,或者没得到法院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照原告自动撤回诉讼来处理。要是被告在此期间提出了反诉,法院就可以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判决。
5、还有,在某些情形下,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给被告送传票等法律文件。公告发出去一段时间后,就当作被告已经收到了。之后就算被告不出庭,法院也能正常审理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