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可争取的赔偿主要有三类。
损害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是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女方精神痛苦的补偿。
家务劳动补偿上,女方在婚姻里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家务劳动,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法院会综合家务劳动时间、强度和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生活困难帮助方面,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如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无住处等,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女方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与男方友好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