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主张被迫结婚但理由不成立,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有重大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没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不属于这两种情况,请求撤销婚姻的诉求法院不会支持。
要是双方婚姻关系还存续,一方想结束婚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离婚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一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是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法院有可能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