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有一定要求。
存在法定情形是主张赔偿的前提。按照《民法典》,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
请求方得是无过错方。这里的无过错指在婚姻里没实施上述法定过错行为,要是双方都有过错,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请求要在规定时间提出。通常,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上述情形向法院提损害赔偿请求,得在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若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此条规定提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还得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且该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证据可以是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建议要主张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当事人,先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无过错方条件,及时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