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赔偿问题,跟咱老百姓的权益息息相关。赔偿项目主要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类。
物质损害赔偿,说白了就是因为一方犯错,给另一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像有的人为了多占财产,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这种情况下,被损害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就有权利让犯错的一方赔偿损失。还有家庭暴力,要是一方动手打人,导致对方身体受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也得由过错方来承担,这都属于物质损害赔偿的范畴。
精神损害赔偿呢,是因为一方有重大过错,让另一方心里特别痛苦,所以要给点赔偿来安慰安慰。《民法典》规定,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属于重大过错。要是因为这些原因离了婚,没过错的一方就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数额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定,比如过错方犯错的严重程度、具体的行为方式,还有过错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要是想在离婚的时候拿到赔偿,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而且这个过错确实给自己造成了损害。比如保留好家暴的医院诊断证明、财产转移的相关证据等。只有证据充足,才能依法拿到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