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姻里得到父母买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女方父母买房的时候,明确说了这房子只给女方一个人,还通过赠与协议之类的书面方式确定下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房子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女方父母没明确说房子只给女方,房子又登记在女方名下,在司法实践里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觉得这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观点则结合中国国情,觉得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出于对子女的关爱,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倾向于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女方父母把房子赠与了夫妻两人。
所以,判断女方在婚姻中从父母那得到的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关键就看父母的赠与意思,还有房子的登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