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形。要是财产协议以登记离婚或者去法院协议离婚作为条件,可最后双方没达成协议离婚,有一方在离婚诉讼里反悔了,那这个财产协议就不产生效力。法院会按照实际状况,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因在于这类协议本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是协议离婚,条件没达成,协议自然就不生效。
2、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书面形式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就算协议里有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内容,协议也是有效的。毕竟《民法典》规定,夫妻能够约定财产制,这种约定对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3、总的来讲,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如果只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约定,而离婚没实现,协议就无效;要是符合夫妻财产约定制的规定,协议就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