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定虚假转让股权的效力,得结合具体情况。要是双方一起商量着用虚假的意思来进行股权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行为人和对方用虚假意思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就像有人为了躲债,把股权虚假转让给关联方,虽然表面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其实双方都没真想转让股权,这种转让行为就是无效的。
2、要是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违背自己真实想法进行股权转让,被欺骗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转让。比如转让方故意不告诉受让方公司有重大债务等重要信息,骗着受让方签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发现后能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一旦转让行为被撤销,从一开始就没法律约束力。
3、如果虚假转让股权的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其他人的利益,这种转让行为也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像国有企业股权虚假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相关部门就能依法认定转让行为无效。
4、要是虚假转让股权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没有其他让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善意的交易方基于合理的信任和对方做了交易,从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的角度,有可能认定转让行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