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法院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了保证以后的判决能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受损,法院会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东西进行限制处分。
要是财产保全出现错误,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失,这些损失通常是因为保全行为直接造成的被申请人财产的实际损失。像被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损失,被查封物品的折旧损失等。
而律师费是当事人请律师维护自己权益花的钱,它不是财产保全行为直接导致的损失。一般来说,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或者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不然律师费通常不在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赔偿范围内。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法院判断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时,会看损失和保全行为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主要考虑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直接损失。所以,正常情况下,财产保全造成的损失是不包括律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