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里,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数额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要是涉及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些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得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具体的侵权情节、造成的后果、过错方的经济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打个比方,要是过错方长时间和他人同居,还对没过错的一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赔偿数额可能就会比较高;但要是只是偶尔吵吵架,没造成严重后果,赔偿数额就会低一些。
如果是财产分割中的补偿,夫妻里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义务,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会根据付出义务的多少、婚姻持续的时间、双方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比如一方长期全职照顾家庭,离婚时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所以说,离婚案的赔偿款数额没有固定标准,得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