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设有冷静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能拿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要是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设置冷静期是为了防止夫妻一时冲动就草率离婚,给双方时间冷静思考,维护婚姻关系稳定。
所以,要是打算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定要了解并遵守这个冷静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