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律师费得由聘请律师的那一方自己出。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中,欠钱不还纠纷里的律师费能让败诉方来承担。
一种情况是,要是双方在借款合同或者其他相关协议里清楚写了,发生纠纷时违约方要承担守约方为了实现债权所付的律师费。那么在追讨欠款的官司里,胜诉方就能按照这个约定,要求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这是遵循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支持。
另一种情况是,有些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但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没有这类直接规定。
要是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起诉的时候就得向法院提交和律师事务所签的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这些证据,以此证明律师费真的发生了,以及具体是多少钱。而且,法院会审查律师费合不合理,要是费用太高,可能不会全部支持。
所以,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时,先看看合同里有没有相关约定,再决定要不要让对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