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结束时能拿回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结束时凭解除通知或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回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在期间要遵守多项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要及时到案。要是违反规定,已交的保证金可能部分或全部被没收。没收保证金要经过严格审核,报县级以上执行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取保候审时,会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退还保证金。所以,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避免保证金被没收。要是对保证金退还问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