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判决之后,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再审就是为了纠正那些已经生效但存在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
要是当事人觉得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都是公民,也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但要注意,申请再审不代表一定会启动再审程序,得符合法定情形才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出现下面这些情况,人民法院就应当再审: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没证据证明;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主要证据没经过质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没法自己收集审理案件所需的主要证据,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却没去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实有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者该回避的审判人员没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没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为不能怪自己或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没参加;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没传票传唤就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了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另外,当事人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6个月内提出。要是有前面提到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情形,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