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放弃索赔书,在某些情况下是能撤销的。放弃索赔书其实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有下面这些情况,当事人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因为重大误解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行为性质、对方是谁、标的物的种类、质量、规格还有数量等有错误的认知,导致行为结果和自己原本想法不一样,还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举个例子,有人以为放弃索赔只是部分损失,结果实际上把全部损失的索赔权都放弃了。
2.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在没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要求撤销。就好比对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骗当事人签了放弃索赔书。
3.一方或者第三方用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本意的情况下做出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的一方能请求撤销。比如用暴力、威胁等办法强迫当事人签字。
4.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困难境地、判断力不足等情况,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在成立的时候明显不公平,受损害的一方有权申请撤销。
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开始算,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理由那天起,九十天内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