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很多人打算通过协议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不过协议离婚得经过离婚冷静期,而且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是否有效,这里面有不少法律门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拿着相关证件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就会给予登记并发离婚证,这样离婚手续就有效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
可要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当成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候要是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又得再经历一次冷静期。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打算协议离婚的夫妻,一定要记好时间,在冷静期内想清楚,冷静期过了就尽快一起去办理离婚证,免得耽误时间,还得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