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份额的确定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先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先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打个比方,分割房产时,要是一方婚前付了首付,还承担了大部分贷款,对房产贡献大,法院分割时会考虑这一点。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婚前财产,或者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等,离婚时还是归这一方,不用参与分割。
要是夫妻用书面形式约定了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就按约定来。
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得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另外,如果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种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