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是没办法上诉的。
2、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度,法院审查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属于特别程序。简单来说,特别程序是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用的特殊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法院一旦作出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裁定,这个裁定马上就生效,当事人不能针对这个裁定去上诉。
3、要是当事人有了新证据或者新理由,能证明仲裁裁决真的存在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况,也可以考虑申请再审等方式来争取救济。但再审程序启动的要求挺严,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才行。
4、另外,要是仲裁裁决进入了执行阶段,当事人还能在执行程序里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由执行法院来审查仲裁裁决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