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女方在不同情况下能提出相应赔偿。
要是男方有法定的过错情况,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过错情况包括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就像男方在婚姻期间和别人长时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女方就有权利要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针对过错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像因为男方家暴导致女方身体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等。精神损害赔偿要根据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另外,如果女方在家庭里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了更多义务,离婚时可以向男方请求补偿。这其实就是对女方在家务劳动中付出价值的一种认可。打个比方,女方为了照顾家庭辞掉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家庭事务,离婚时就可以要求男方给一定的经济补偿。
要是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有能力负担的男方应该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怎么帮助,给多少,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