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备注和协议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离婚协议是民事合同,备注作为协议一部分,其效力遵循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协议双方得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能理解协议内容并独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备注内容得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不能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况。要是一方用欺诈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备注内容,受欺诈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备注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备注里约定限制一方再婚权利,这种约定就因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
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在婚姻登记机关办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备注随协议一起生效。生效后的备注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备注内容履行义务。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备注条款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担责,法院一般会支持合法有效的备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