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得从几方面进行举证。先得证明自己和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拿出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些东西,来证明债权是真实、合法且已到期的。只有债权既合法又到期了,债权人才有资格行使代位权。
2、债权人要证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合法债权。这就得拿到能证明他们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件,像合同、结算单之类的。而且这个债权也得是到期的,不然债权人没办法行使代位权。
3、债权人还得证明债务人偷懒不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还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这里说的“偷懒不行使”,就是债务人既不通过诉讼也不通过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要钱。债权人可以收集债务人跟次债务人的沟通记录,还有债务人没采取法律行动的证据,以此证明债务人有偷懒不行使权利的情况,而且因为这样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
4、债权人要证明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也就是去代位行使的债权数额,不能比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数额多。债权人要给出准确的债权计算依据和明细,确定合理的代位权行使范围。债权人做好这些方面的举证,才能在代位权诉讼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