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付出多的一方是有可能拿到赔偿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较多义务,那么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判决。
这种补偿制度其实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一种认可。在婚姻里,一方常常会在家庭事务上投入大量精力,像照顾孩子、赡养老人、做日常家务这些,虽然做这些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但对家庭的稳定和发展特别重要。所以当婚姻结束时,付出多的一方有权得到相应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这也是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要是付出多的一方想主张补偿,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在家庭事务中承担了较多义务。要是双方协商补偿没达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