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即便间隔6个月,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准予。这里“分居满一年”是法定条件。
通常,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离可能性较大。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法定情形,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不过,仅间隔6个月第二次起诉,若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等考虑,判决不准离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能否判离,关键在于有无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尽可能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