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期限按日计算,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开始。要是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
当事人上诉时,在上诉期限内,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也能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
要特别留意,上诉期限届满,当事人没提出上诉,一审判决或裁定就会生效,当事人不能再针对同一判决或裁定上诉。所以,若对离婚财产分割判决有不同意见,一定要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行使上诉权利,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