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债务可以约定让一个人来承担。不过要清楚,这个约定只对夫妻两人有约束作用,没办法对抗那些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界定。像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夫妻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从外部关系看,债权人还是能要求夫妻两人一起还钱。要是一方还了债,之后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讨。
3、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本来就该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不存在两人分摊的情况。举个例子,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所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4、总体来说,夫妻离婚时能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但得考虑对债权人的影响,还有后续追偿等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