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事故中负全责,赔偿责任一般由监护人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担责。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多属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要是该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里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像未成年人获大额赠与、继承财产等,都可用于赔偿。
如果未成年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造成他人损害,学校或教育机构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学校没及时制止学生间危险行为致事故发生,学校就得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解决这类问题,监护人要积极履行赔偿义务,避免纠纷扩大。学校等教育机构要加强管理和教育,降低事故发生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各方应及时沟通,明确责任,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