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这时候可以走诉讼离婚的途径。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许离婚。起诉时,原告得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必须走的程序。要是调解成功,可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和好协议;调解无效,就进入审理阶段。
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规定,有这些情况,调解无效就应判离: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准予离婚。法院判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的,也应判离。
要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还没破裂,可能判不准离婚。不过原告在判决生效规定期限届满后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