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方不现身,可按不同情况处理。如果对方是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能缺席判决。但离婚案涉及人身关系,法院会谨慎处理。第一次起诉时被告不到庭,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离。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要是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有可能判离。
要是对方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法院会缺席判决。
一方不现身时,还能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就能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被告未到庭,法院能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处理离婚案件,要尽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证据,这样能在诉讼中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