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房贷期间夫妻选择离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夫妻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好商量,那可以在离婚协议里清楚地写明房贷归谁,以及后续怎么还款。举个例子,两人商量好房子归其中一方,那这一方就得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同时给另一方一定的房屋补偿钱。之后,双方要带着离婚协议、离婚证这些材料去银行办借款人变更。不过银行会对新的借款人进行审核,看看他有没有能力还款。
要是两人没办法商量出个结果,那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了。法院会综合房屋的购买时间、谁出了多少钱、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等因素,来确定房子到底归谁。要是房子是婚后两人一起买的,名字还登记在两人名下,那一般就会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一方,让得到房子的人接着还房贷,再按照房子现在的市场价格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钱会考虑房子的首付、已经还了的贷款、房子增值的部分等情况。
另外,如果房子的贷款还没还清,要办理产权过户的话,得先得到银行的同意。通常有两种办法,要么提前把贷款还清,要么办理转按揭手续。
法律建议:在协商房贷处理时,要把协议内容写得详细清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打官司,要提前收集好房屋购买、出资等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