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离婚,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申请发离婚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离婚冷静期结束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当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材料齐全,也符合离婚条件,当天就能办完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去办手续时,双方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共同签好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看看夫妻是不是自愿离婚,对孩子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这些事是不是协商好了。要是都符合离婚条件,当场就会给登记,发离婚证。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以为过了冷静期随时都能去领离婚证,其实是有三十天的时间限制的,超过这个期限没申请,离婚登记就等于白申请了。还有,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不然可能当天办不了,白跑一趟。所以去之前最好再检查一下材料,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