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很多人觉得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在离婚时才进行分割。不过依据《民法典》,在婚姻关系还存续时,存在特定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夫妻一方也能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其中一种情况是,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像是有的人为了私利,悄悄把家里大额的夫妻共同存款转到别人名下,或者故意弄坏家里贵重的东西,这种行为就严重侵犯了伴侣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另一种情况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例如,一方的父母生了重病,急需大笔医疗费,可是另一方却拒绝拿出夫妻共同的财产来支付。
要是妻子要求分割财产,符合以上这些情形之一,她就有权利向法院请求分割。但要是不符合,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婚内分割财产请求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丈夫跟妻子好好沟通,搞清楚她要求分割财产的原因,一起商量看能不能解决问题。要是商量没结果,妻子起诉到了法院,丈夫也别慌,要积极去应诉,把实际情况跟法院说清楚,并且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