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通常不会直接拘留。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解决。
要是债权人已经拿到了生效法律文书,像判决书、调解书,可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债权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时,如果债务人有下面这些情况,法院可以对其拘留。
其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其二,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其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四,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对债务人拘留要法院院长批准,由司法警察把被拘留人送到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留期限不超过十五日。要注意,拘留只是强制手段,目的是让债务人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遇到欠债不还的情况,要按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