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有人租场地给别人进行卖淫活动,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容留、介绍卖淫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过了一定时间就不会再被追究了。具体来说,如果这个犯罪行为对应的最高刑罚不到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过了五年就不再追究;要是最高刑罚是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那过了十年不再追究;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过了十五年不再追究;要是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了二十年不再追究。不过要是二十年后觉得必须追究,那就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一般容留、介绍别人卖淫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被罚钱;要是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要被罚钱。所以,通常情况下,这种犯罪的追究时效是五年;要是情节严重,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追究时效就是十年;要是情节特别严重,判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究时效就是十五年。
3、这里有两种特殊情况,就算过了上面说的追究时效,还是会被追究。一种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开始调查案件,或者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的人逃避调查或者审判,这种就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另一种是受害者在追究时效内报案,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该立案却不立案,这种也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