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撤销仲裁裁决,得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来。能申请撤销的有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
先说国内仲裁裁决,要是出现这几种情况,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没有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或者仲裁委员会根本没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隐瞒了能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
涉外仲裁裁决,如果碰到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不符;被申请人没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为其他不是自己的原因没能陈述意见;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等情况,同样能向上述法院申请撤销。
时间上要注意,当事人得在收到裁决书的六个月内提出撤销申请。法院受理后,会在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要是法院觉得能让仲裁庭重新仲裁,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且裁定中止撤销程序。要是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法院就会恢复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