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觉得有错误,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结果有以下几种。
若当事人申请再审理由不成立,像不符合法定再审情形,法院审查后会裁定驳回申请。
要是法院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实有误,符合法定再审情形,就会裁定再审。裁定再审后,法院会另组合议庭审理。
再审审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撤回再审申请,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会准许。
再审申请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询问,法院可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再审审理之后,原裁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会维持原裁判;原裁判存在错误,会依法改判、撤销或变更;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发回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要确保理由充分、符合法定情形。再审过程中,要积极配合。若主动撤回申请,需不存在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确保再审程序合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