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签合同的时候,可以事先商量好,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按照违约的实际情况给对方支付一笔违约金,或者也可以商量好计算违约造成损失赔偿额的办法。
不过,法律没明确规定欠款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造成的损失高太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让他们适当减少违约金。在司法实践里,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一般会先看违约造成了多少损失,同时还会考虑合同履行得怎么样、当事人有没有过错以及预期能得到的利益等情况,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做衡量。
比较常见的认定标准是,要是违约金超过了损失的30%,就可能会被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说的损失,既包括直接的损失,也包括本来应该能得到但是因为违约没得到的利益。
所以,大家在设定欠款违约金的时候,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数额。一方面得起到约束违约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别把违约金定得太高,不然可能会面临被调整的风险。要是因为违约金的事儿起了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也可以找相关部门调解,要是都行不通,还能去法院起诉。